美国原告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段钢配件进行“双反”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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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5日,美国Bonney Forge 公司和联合钢铁、造纸、林业、橡胶、制造、能源、联合工业及服务职工国际联盟(合称“原告方”),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自中国、意大利和台湾的锻钢配件(Forged Steel Fitting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原告方要求对以低于“正常价值”对美销售的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获得政府不公平补贴的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如若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美国政府不仅需要确定存在倾销或补贴的事实,而且需要确定进口的调查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

 

调查产品的范围

本次调查涵盖的产品为是碳素与合金锻造钢配件(carbon and alloy forged steel fittings),无论是否为未完成品(通常称为空白或粗锻件)或成品。这些配件有多种形状,包括但不限于弯头、T形、交叉、侧面、联轴器、减速器、瓶盖、插头、套管和接头。段钢配件不论是否有收尾工艺,不管是螺纹的、焊接的还是其他形状的接头,也涵盖在范围之内。

调查产品的生产工艺标准包括但不局限于ASME B16.11, MSSSP-79, and MSS SP-83, ASTM A105, ASTM A350 与 ASTM A182。锻造”这个术语是指一个行业术语,用来描述适用标准中包含的一类产品,并没有提及排他性的制造过程。锻造钢件并非由铸造制造。根据适用的标准,配件也可从条料或无缝管加工

不论公称管径、压力等级、管壁厚度以及是否经过热处理,所有类型的配件都包含在调查范围内。

但完全由不锈钢制作而成的配件、法兰和对接焊缝配件则排除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外。

调查产品落在该税则子目录之下: 7307.99.1000、 7307.99.3000、7307.99.5045、7307.99.5060,也可能落在税则号7307.92.3010、7307.92.3030、7307.92.9000、 7326.19.0010项下。

以上税则号仅供参考,以本调查程序中的书面描述为准。

 

反补贴项目

申请人主张,中国锻钢配件的生产商受益于政府各种补贴项目,包括:出口贷款,担保,出口优惠融资,优惠税收待遇,免税,退税和进口关税的抵免,以及以低于正常报酬提供的土地,政府补助等。

 

调查程序时间表(预估)

2017年10月5日 – 申请人提交申请
2017年10月25日 – 商务部启动调查
2017年10月26日 – 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会议

2017年11月20日 – 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初裁(损害)
2018年3月4日 – 商务部发布反补贴初裁(假设延期)
2018年5与3日 – 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初裁(假设延期)
2018年9月15日 – 商务部发布终裁(延期及反倾销反补贴结果校对)
2018年10月30日 – 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终裁(延期)
2018年11月6日 – 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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