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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公平贸易工作 营造公平贸易环境访谈

[主持人]:江厅长,听了您的介绍,相信广大网友对我省商务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主要职能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那么,我省公平贸易工作都有哪些情况和特点呢?

[江桦]:从贸易摩擦情况看,我省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2014年上半年,我省遭遇各类贸易摩擦案件61起(含复审案件,2013年75起,同比减少2%),涉案金额约19亿美元(2013年约15亿美元,同比增加27%),涉案企业1500家(2013年1633家,同比减少8%)。其中,新发贸易摩擦案件38起(2013年48起,同比减少21%),涉案金额约15亿美元(2013年约5亿美元,同比增加200%),涉案企业640家(2013年738家,同比减少13%)。今年以来,贸易摩擦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体对我发起贸易摩擦日趋频繁。2014年上半年,我省遭遇的61起贸易摩擦案件中42起为发展中国家及新兴经济体发起,占案件总数的69%,比去年同期高出了17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因为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的发展阶段比较相近,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也趋同或相似,双方之间的竞争关系愈发明显,所以中国的出口产品就容易成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进行贸易救济的对象。而应对发展中国家日趋增多的贸易摩擦已成为中国出口面临的新挑战;二是平均案件涉案金额、涉案企业数均有所上升。今年上半年我省遭遇的贸易救济案件,虽然总量较同比有所下降,但是平均案件涉案金额约3114万美元(去年同期2060万美元),同比上升51 %,平均案件涉案企业数 25家(去年同期22家),同比升上14%。贸易摩擦影响我省的深度和范围进一步扩大;三是反补贴调查发起国中出现发展中国家身影。2014年上半年,我省共遭遇6起反补贴调查,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加拿大和美国这两个老牌反补贴发起国之外,印度对我风力发电机组铸件发起反补贴调查。一直以来,我省遭遇的反补贴调查大多由发达国际发起,尤其是美国、欧盟、加拿大使用频率最高。在长期的应对实践中,政府、协会、企业、律师已熟知发达国家反补贴调查的相关程序及注意事项。而此次印度首次对我发起反补贴调查,无疑增加了政府和企业的应对难度。

在主动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方面,截止到2014年9月,江苏企业累计主动发起对进口产品反倾销原审案件29起(按WTO统计口径70起,含支持企业提起),涉及化工、电子、冶金、轻工等11个行业的 25种产品,涉案企业33家,分布在南京、扬州、镇江等10个市,是申诉企业主动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省份,名列全国前茅。这些案件涉及的进口产品分别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俄罗斯、印度、新加坡、台湾等国家和地区。

在反垄断工作方面,截止到2014年上半年,涉及我省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无条件批准的累计案件超过50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其中2013年全年无条件批准案件达20起,今年上半年无条件批准案件10起。

[主持人]:江厅长的介绍让我们对我省公平贸易工作有了更直观更详细的了解。依您看,贸易摩擦形势会继续严峻下去吗?江苏省商务厅会有哪些相关举措?

[江桦]:公平贸易形势与整个外贸大环境戚戚相关,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4年春季)》中指出,2014年,世界经济复苏势头趋于改善,增长动力有所增强,但风险因素依然突出,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在全球经济低速增长、失业率总体偏高的情况下,一些国家为了维护本国产业的市场份额,仍在实行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发达国家层层设置贸易壁垒,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频频出台新的贸易限制措施,中国是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发达国家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设限的势头没有根本缓解,新兴经济体对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摩擦时有发生。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贸易摩擦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出口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的贸易摩擦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降低贸易摩擦对我省进出口的影响,维护我省产业安全,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全力做好大案要案应对,不断提升综合应对贸易摩擦能力。

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我省产业发展明显的光伏、风塔、钢铁制品、胶合板等案件,我们将集中精力,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应对合力,努力减少贸易摩擦对我省的影响和损失。一是积极组织,重点辅导。对普通涉案企业和强制应诉企业我们将加强分类指导,分别制定应对策略。二是发挥我省贸易摩擦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有效应对反补贴调查。我们将积极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联系,协同做好政府问卷填答和实地复核工作。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为贸易摩擦案件应对提供全方位服务。我们将充分发挥光伏、冶金、纺织等行业协会的作用,为企业做好组织应诉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四是及时总结应诉经验与教训,提升我省综合应对能力。为有效解决贸易摩擦应对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省应对贸易摩擦的综合能力,我厅联合高校就如何有效提升江苏应对贸易摩擦综合能力开展研究。该课题将从贸易摩擦来源结构、行业和产品结构、方式结构等角度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江苏出口贸易摩擦问题,分析各类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发展趋势,针对性地从多层面提出江苏应对贸易摩擦的对策,切实提升江苏综合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和水平。

(二)密切关注产业状况,有效维护产业安全。

一是加强产业状况分析。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上报制度,及时准确收集、汇总、上报产业安全数据,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动向,及时发布产业安全预警,为领导决策服务。二是积极维护产业安全。对危害我省产业安全的进口产品,鼓励我省重点企业主动提出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的申请,积极向商务部汇报,推动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努力维护我省产业安全。三是跟踪贸易救济措施效果。关注重点案件走向和终裁结果,跟踪已裁决案件的企业恢复发展情况,防止贸易救济措施实施后,由于产品价格上升、市场好转而引发新开工项目的恶性竞争,同时注意预防被诉企业通过转变贸易方式等削弱贸易救济效果的情况发生。

(三)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增强公平贸易工作主动性。

一是加强预警点管理。各预警点要及时发布有效预警信息,加强产品出口市场状况、贸易摩擦影响分析,协助开展案件应诉、业务培训等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增强应对工作主动性。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二是完善预警网络。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贸易摩擦形势,充实预警点,完善预警点布局,真正形成覆盖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预警网络体系。三是扩充预警点功能。改变过去的单向预警方式,由单向预警向双向预警转变,整合贸易摩擦预警点和产业损害预警点,由分别各自预警向合并综合预警转变,既对出口产品预警也对进口产品预警,实现预警点的功能扩充。

(四)做好反垄断基础工作,加强《反垄断法》宣传培训。

一是完善反垄断初审方式。通过专题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及专家的建议,提高初审意见的科学性。二是加大《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则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使企业和社会了解《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遵循《反垄断法》的规定要求,提高执行《反垄断法》的自觉性。同时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普及《反垄断法》的业务知识,提高反垄断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反垄断执法监管。跟踪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实施情况,对附条件审批案件的承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商务部对违反《反垄断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案件进行查处,同时做好经营者集中申报前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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