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影响(上)

货物贸易:零关税承诺将有利于扩大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和降低项目成本


在货物贸易方面,15个缔约方之间采用双边两两出价的方式作出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安排,从而使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包括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这将降低对外承包工程的成本,进一步带动中国的优势产品进入其他缔约方市场。例如,RCEP缔约方市场本身是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大部分是工程承包带动出口,零关税既有利于光伏制造有关进口辅材、零部件成本下降,也有利于出口到其他缔约国的成本下降,进一步促进中国企业进入这些市场开展光伏项目工程承包业务。
此外,RCEP对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规则进一步统一,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些措施效应叠加,也有利于减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在办理海关通行、检验检疫等方面的障碍,提高效率,更好保障项目工期的实现。


服务贸易:

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开放程度提高将增加对外承包工程的机会


对外承包工程市场有赖于贸易领域的准入和开放,特别是建筑和相关领域的开放。RCEP签署后,缔约国在服务贸易领域重点行业的开放程度将显著提高。其中,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采用负面清单承诺,我国等其余8个缔约方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在包括建筑、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的开放水平超出东盟与中国(“10+1”)的开放承诺。
建筑、交通运输等部门长期是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的重要市场,RCEP框架下这些部门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以及中国企业在这些领域的比较优势,将有利于中国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受到的限制(譬如原来在某些领域要求必须和当地企业合作承包的限制)也可能减少,有利于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拓展。


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更加透明将有利于对外工程承包的市场拓展


RCEP政府采购一章是我国首次在多边协定中纳入政府采购相关规则。该章不仅包含了信息交流合作、提供技术援助、加强能力建设等内容,还增加了审议条款,为各方未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本章预留了空间。RCEP将促进各方在更高水平和更宽领域上加强政府采购信息交流和合作,有利于提升各方政府采购管理体制透明度,为促进区域内政府采购市场的逐步开放奠定基础。中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有相当部分业务经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获得,各方加强政府采购的信息交流和合作,提升管理体制的透明度,有利于中国企业承揽政府采购模式下的工程承包业务,并降低合规方面的风险。


经济和技术合作:技术援助计划为对外工程承包提供更多机会


RCEP设立经济和技术合作章节,并非是单纯的一方施惠,一方受惠,其目的在于各缔约方的互惠互利。协定中的“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包括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具体合作项目将在工作计划中列明。各方政府将牵头积极参与加强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的相关活动,对于企业而言,这也意味着将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工程承包的机会。当然,RCEP作为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并不仅仅限于承诺市场开放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也包含各国在规制相关领域经贸活动上的合作,例如在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监管等领域达成的共识和合作,这也对中国企业在其他缔约方开展工程承包业务的规范性提出了相关要求,需要在开展对外承包业务时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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