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又出新规了!出口这三个国家的朋友注意!

一、加拿大


近期加拿大港口出台新规定:如果海运出口整箱的提单是出EBL(Express Bill of Lading)或者SWB (Sea Waybill), 那么一旦集装箱被海关和船公司放行后,即使在没有货主或者加拿大代理的授权下,加拿大码头也将有权将集装箱交给提单上任一货权方!


这项看似普通的新规,其实对于中国出口企业或者货代企业而言,暗藏着一个巨大的风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货柜运抵加拿大港口后,无单放货将是合规合法的!


而中国出口企业,货代企业以及加拿大的代理都将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


根据最新的规定,任何海运整柜的集装箱货物(FCL), 如果申报时有资料显示是做EBL或者SWB的,那么船公司将自动将货柜放给目的港的码头!


同时由于行业习惯,一般而言几乎所有的集装箱货物在到港前都会安排提起清关,也就是海运整柜货物到港前就已经完成清关并获得放行。


那么货物到港后,一方面船公司由于EBL或SWL条款自动将货物放行给码头,另外一方面,因为货柜抵达加拿大港口前已经提前完成清关并获得海关放行,这两个条件叠加一起,结果就是加拿大的当地代理再也无法控制货权了!无单放货成为现实!!


二、利比里亚


继加纳、尼日利亚等国之后,西非的利比里亚宣布,将实施CTN制度!利比里亚National Port Authority of Liberia(简称NPA)机构宣布,2018年11月15日(提单SHIPPED ON BOARD日期)起,所有发货至利比里亚蒙罗维亚港(MONROVIA)或经由此港转往几内亚等其他目的地的货物都必须向利比里亚官方申请CTN号码。


并且该号码必须显示在提单的品名下,若无该号码,船公司可能会进行扣箱处理。若进口货物的舱单中,未提供CTN NUMBER,可能会对进口货物采取扣货、原船退回甚至整船不允许靠港的措施。在此,各位外贸、货代人,请务必注意!


利比里亚CTN需要提交的文件:


1. Bill of Loading提单正本扫描件或提单副本或提单格式件


2. Commercial Invoice目的港清关用的商业发票扫描件


3. Export Declaration出口报关单


4. Application Form申请表(Excel)


*收货人(Consignee)在目的港清关使用的“提单、商业发票、海运费金额”必须与制作CTN使用的“提单、商业发票、海运费金额”相同。如果不同,那么收货人将无法在目的港清关。


【常见注意事项】


1. 如果是整柜,那么必须提供船公司提单(又称船东单、海单),不接受货代提单(又称House提单或H单)。


2. 如果成交方式是CIF,那么商业发票上必须列出货值(FOB总金额)、海运费、保险费、CIF总金额;如果成交方式是CFR,那么商业发票上必须列出货值(FOB总金额)、海运费、CFR总金额。


商业发票的抬头可以写Commercial Invoice、Final Invoice或Invoice,但是不能写Proforma Invoice。商业发票还要注明发票号码、日期、To某某。


3. 出口报关单必须是带有条形码、正式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出口货物报关单。“买单出口”或“买单报关”也必须满足该要求。


三、肯尼亚


根据肯尼亚港务局及肯尼亚税务局的要求,自2018年11月30日起,通过蒙巴萨港进口至肯尼亚的货物需在提单和舱单中显示收货人的以下信息,如收货人为“TO ORDER”,则需显示通知方或者银行的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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