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检验检疫系统创新举措评价机制

(来源:质检总局)

上海浦东检验检疫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放在五大发展理念之首。习近平总书记在《创新增长路径,共享发展成果》中指出:“世界经济长远发展的动力源自创新”,并进一步强调“体制机制变革释放出的活力和创造力”的巨大意义。在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面对世界经济艰难复苏、外贸局势复杂严峻、中国经济转型突围的机遇和挑战,检验检疫机构应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推进监管模式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充分释放检验检疫系统本身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活力和创造力。 

全面客观看待当前检验检疫系统创新举措的整体情况 

全面开花、如火如荼。从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到优化监管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从服务自贸区建设到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从扶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从提升供给侧质量到把守国门生物安全,从口岸局到内地局,各种创新举措遍地开花,反映出检验检疫部门勇于改革的精神,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良好效果。 

冷静思考、客观评价。各种创新举措振奋人心的同时,值得冷静思考一下实际中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为完成“创新”任务而创新;创新仅在表层、回避于部门核心利益;重宣传轻落实;创新举措针对性不强,基层实际操作没有大改变,企业和群众切身改善不明显甚至于实际工作上长期双轨并行反而加重企业负担;盲目夸大创新成效,缺乏在过程中科学的监督、评估、检验和改进?探索原因、寻找答案。这一切问题归结于一句话:如何评价、由谁来评价一项创新举措?唯有实践。通过实践来检验创新举措。唯有人民。只有人民才有资格评价创新举措成功与否。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在制度设计层面提出:检验检疫系统应该建立科学客观、完善有效的创新举措评价机制。 

建立完善检验检疫创新举措评价机制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这一结论符合唯物主义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的创新途径是遵从于规律、立足于需要、来源于教育。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推出检验检疫创新举措时,必须遵从经济社会、外贸发展的客观规律,深入研究检验检疫相关的外贸形势,找出趋势和难点;必须立足于地方政府、外贸企业和人民群众对检验检疫更好得把守国门和服务发展的具体实际需要,正视群众长期以来集中反映的呼吁点;必须增强对基层一线的教育培训宣传,提升和发挥基层同志的主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这也符合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一脉相承。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检验检疫系统的创新举措必须勇于破除思想藩篱,深入到关键环节和核心业务。要不断深化创新层次,从举措创新、模式创新深化为机制创新、理念创新、职能创新。要实事求是看待原有工作职能、理念和模式的局限性,实事求是判断和宣传创新举措的范围、力度、受益面和可复制范围。 

这一结论符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人民是改革的主体”和“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相关论述精神。检验检疫部门的创新举措直接影响到外贸企业和相关群众利益,只有来自人民、来自实践的创新才会得到大众发自内心的拥护。 

这是质检系统“为民把关”“执法为民”的价值体现和改革目标。“观民气之静躁,而政之得失可知也;观政事之繁简,而治之隆替可知也。”为民办实事、谋实利,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去除不合理的阻碍,提升为外贸护航效能,真正提高对经济社会运行的把关和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这不仅关系到体现检验检疫工作成效,更是决定检验检疫系统职能定位、公众形象和发展前途的关键,是我们检验检疫乃至质检系统的终极价值所在,也必将是质检系统改革的目标。 

检验检疫创新举措评价机制的构建原则和要素 

必须坚持以人民监督为导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最能了解政府的是群众,最有资格评价政府的也是群众。听民声、察民情、解民意,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把人民群众口碑和获得感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实践,来检验创新的初心动机是否符合群众呼声、是否解群众所急。必须请人民群众来畅所欲言,摆脱行政相对人的摆脱自说自话的肯定,来评价创新的成效。 

必须采取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方法。从以往来看,监督多为局限于检验检疫服务态度的“行风评价”。对创新举措必须建立全面科学的调研、论证、推出机制,必须引入客观的监督落实、评估、检验、容错、廉政风险预防、纠正与改进的制度方法。 

评价机制决定创新举措的进一步复制推广。将创新举措复制推广,是改革中的一项宝贵经验和重要使命。把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经评价机制确定为成熟有效的检验检疫创新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的过程中,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可以结合评价机制得出的宝贵经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机结合改进,使得复制推广效果更加成熟更加适宜更加高效,而不是简单拷贝和机械运用。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要想跳出这一“历史周期律”,唯有人民来监督,实践来检验,才能避免避免一项创新举措始于轰轰烈烈的宣传,消无声息于人民群众的失望或无感。“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推出科学客观的检验评估机制,才能让一项创新在实践中获得长久的生命力,让检验检疫的每一项创新举措为国家发展、地方经济、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可感受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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