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研磨球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免税调查终裁:不免除以下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铬含量等于或高于15%,以及直径在25mm和50mm之间的研磨球。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325.91.00、7326.11.00、7326.90.90。
案件原审情况如下:2015年11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研磨球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6年9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