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人赴以色列国建筑劳务招募公告(2017年第01号)

文章来源:承包商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以下简称“承包商会”)和以色列国人口移民局(以下简称“以方”)关于招募中国工人赴以色列国特定行业短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关于中国工人赴以色列进行短期建筑劳务的招募公告。
一、招募信息
(一)人数及工种

共需约6000名。其中各工种所占人数比例是:
1、建筑模型工(具有识图能力),约占30%,即1800名;

2、钢筋工(具有识图能力),约占30%,即1800名;

3、瓷砖工(地砖铺设和墙砖镶贴),约占20%,即1200名;

4、抹灰工,约占20%,即1200名。
(二)工资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
1、工资收入。在以建筑工人每月工作211小时,实际工资将以谢克尔(NIS)支付到工人在以色列开设的账户。基本工资不低于每月5200谢克尔;加班费、节假日工作工资按照以色列建筑领域集体协议标准计发。
特殊存款基金每月710谢克尔(根据工人离职金、养老金的规定每年更新),由雇主每月存入移民局为工人开设的账户,工人合同期满回国前,该基金的累计额在被扣除个人所得税和合法扣款后,连同利息发给工人。如果工人非法滞留,将根据其超期滞留时间长短扣除相应比例的该基金;滞留超过六个月或以上,该基金将被全部扣除。
2、扣除款项。根据以色列相关法律规定承担部分保险费用,缴纳个人所得税。雇主将从工人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每月工资税率:6220谢克尔及以下,扣除10%;6221—8920谢克尔,扣除14%;8921—14320谢克尔,扣除20%;14321—19900谢克尔,扣除31%。
(2)国家保险。5804谢克尔及以下,扣除0.04%;5805谢克尔后的每1谢克尔,扣除0.87%。
(3)医疗保险。雇佣期间,雇主有义务为工人提供个人医疗保险。每月最多扣除工人123.24谢克尔(每年会更新),用以支付部分医疗保险费用。
(4)住宿费及水电费。雇主最多可从工人每月工资里扣除552谢克尔(每年会更新)。
3、住宿医疗条件。
(1)食宿费自理。
(2)住宿。雇佣期间,雇主负责为工人提供住宿。住宿条件包括:可供最多6名工人,每名工人最少4平方米空间的住宿场所(移动住宿设施或宿舍);每个房间配有单独的衣柜和床铺(有可能是上下铺),暖气,通风照明设施,电插;厨房配有冷热水、水池、长案台和橱柜,供8人使用的灶台,供6人使用的冰箱、桌子、椅子和洗衣机。宿舍地点由雇主决定并可根据雇主的需求变更。
(3)医疗。医疗保险不覆盖工人已患有的疾病。另外,如果工人连续生病超过90天无法工作时,该工人须离开以色列,医疗保险也将终止。鉴于医疗保险不覆盖工人抵以前就患有的疾病并且以色列个人医疗费用很高,所以只有身体健康的工人才有资格赴以工作;
(三)招募条件。应聘工人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年龄25-45周岁;
2、未曾在以色列工作,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以色列工作(兄弟姐妹除外);
3、无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
4、健康且无以下慢性疾病(但不限于):肺结核、肝炎、梅毒、淋病、艾滋病;身体及精神状况能够适应在以色列气候条件下进行每月最少211小时包括高空作业在内的建筑行业高强度劳动;
5、已证明在以上一个或多个专业领域具有职业技术、经验和高水平能力。
(四)合同期限:合同期为12个月,最长可延长至63个月。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23日
二、报名方式与招募流程
(一)申请报名
本次招募由承包商会和省级商务部门监督实施。具有出国意向的人员可通过承包商会官方网站(www.chinca.org)“中国以色列建筑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选择中以双方共同指定的四家劳务公司直接报名,或者直接前往四家劳务公司进行报名。该四家劳务公司分别为:
江苏中澜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威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四家劳务公司是唯一合法的报名渠道,工人请勿通过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报名并支付费用,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二)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说明:
1、报名申请。申请人通过承包商会网站选择或直接向所选择的一家劳务公司提出报名申请,提交相关个人信息;
2、经营公司初选。按要求向劳务公司提交无犯罪记录公证书等报名申请材料,由劳务公司统一进行初选;
3、承包商会初选。由承包商会对劳务公司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初选后向以方提供入选人员名单;
4、以方筛选。由以方对承包商会提供的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初步审查,并按75%进行随机筛选,由承包商会通过网络发布形式通知未通过随机筛选的申请人;
5、技能测试。经以方筛选后选取的人员被统一安排参加指定的技能测试或面试,以确定工人是否具有建筑行业所需的相应技能;
6、体检。所有通过技能测试或面试的工人将由劳务公司通知其前往中以双方同意的医疗机构按以方体检表规定的项目接受体检;
7、以方抽选。以方再次按照90%的比例对技能测试及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随机抽选;
8、分配工作。以方为被选取人员随机匹配人力公司并提供配比名单;
9、签订合同。劳务公司与被选取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并见证被选取人员签订雇佣合同等文件;
10、出境前培训。被选取人员须参加由劳务公司组织的出境前培训;
11、办理签证。劳务公司为已与人力公司(雇主)签订雇佣合同的被选取人员统一办理签证;(该被选取人员将获得有效期一年的以色列签证。根据以色列法律、最新外籍建筑工配额、人力公司的岗位需求、签证要求和工作条件,工人可以申请合同及工作延期,总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3个月)
12、出境。劳务公司安排工人出境;
13、入境。工人入境以色列后,在机场办理工作签证等手续;
14、工作。工人在雇主(人力公司)的安排下到指定的建筑承包商工地工作;
15、回国。合同期满回国。
三、费用说明
(一)向劳务公司缴纳的服务费。总额为7000元人民币或相当于3677.42谢克尔(NIS)的人民币(根据以色列相关规定更新),工人按照两者中价格较低者向劳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二)工人自行负担的其他费用:
1、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费;
2、护照费 200元;
3、招募过程中涉及的交通住宿费用;
4、往返国际机票及其他费用。
(三)除第三款(二)中所述费用外,工人无需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查询招聘进度、咨询与投诉的联系方式
(一)查询招聘进度。工人可随时登录承包商会网站,通过“中以建筑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内的“选取结果”栏目查询被选取情况。
(二)咨询与投诉的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可随时登录承包商会网站查阅有关合同、工人权利等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在以的工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如果有第三方或其他人员向工人收取额外的费用或存在其他非法收费行为,可投诉至以下部门:
1、中方执行机构—承包商会外派劳务投诉中心,咨询投诉电话:010-84242557,电子邮箱:laowu@chinca.org
2、以方执行机构—人口移民局,咨询投诉电话:010-87833127。
五、提示与说明
与人力公司签署雇佣合同并抵达以色列的工人,须尽职尽责地完成人力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如以方在工人抵达以色列后发现其不符合基本要求,包括存在曾在以色列工作过或不符合签证要求的事实,该工人将被遣返回国,机票自理;如果工人在抵达以色列后的30天内或在规定更换雇主以外的时间试图变更人力公司,该工人在听证会后或许被驱逐出境。

 2017年7月19日

 

附件:中国工人赴以色列国建筑劳务招募公告(2017年第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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