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协在大连召开货主维权工作会议
2017年5月19日,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在大连锦程国际物流集团大厦,召开了全国外经贸货主维权工作会议。全国外经贸货主维权委员会成员单位34位代表,以及我会秘书长朱一兵出席了会议。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副会长、全国货主维权工作委员会主任蔡家祥主持了会议并通报货主维权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对货主维权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讨论通过了《2017年货主维权工作会议联合声明》;特邀北京灏礼默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王沐昕对联合声明进行了法理解读。
会议认为,在中国外经贸企协和各地商协会,以及外经贸企业和货代企业的积极反映和建议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清理外贸运输环节乱收费十分重视,李克强总理曾两次开会部署清理整顿外贸进出口环节乱收费工作。有关部委对一关三检、港口码头的有关收费进行了一些清理,有的得到清理、有的作了合并、有的降低了收费标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目前仍存在的最严重的国际班轮运输环节的乱收费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纠正。
会议表示,在清理整顿外贸运输环节乱收费工作中,国家发改委及交通部多次组织调研并约谈国际班轮公司。最近多家国际班轮企业致函国家发改委及交通部主动降低了码头作业费和单证费。同时,交通部对14家国际班轮公司违反运价报备规定也进行了处罚。会议对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
会议指出,规范国际海运市场秩序和解决国际班轮公司在我国运输环节乱收费问题,虽然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是距法律法规规定还有很大差距。目前国际班轮公司在运费之外,向FOB发货人转嫁的码头作业费-THC等还有几十种附加费(包括各种单证费、铅封费、设备操作管理费、旺季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紧急燃油附加费、货柜紧缺附加费、运价复原费、币值调整附加费、保安费等等),都是违法违规强行收取的费用。严重违反了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有关附加费是临时性的原则,违反了我国海商法对集装箱班轮承运人有关场站至场站CY-CY的责任范围,也违反了几十年来国际集装班轮运输CY-CY价格条款惯例,违反交通部有关运价报价按CY-CY条款报备的规定。目前此项费用合计金额大约为2500多亿元(其中仅码头作业费-THC这一项就达1600亿元),抵消了我国出口退税五分之一的效应。
会议还指出,THC码头作业费属于运费的组成部分,不是降费问题,而是必须要取消向FOB发货人收取的问题。如果非要单列收取,也只能向付运费方即FOB买方收取。THC是2001年起多家班轮公会和航线组织联合发公告在全国范围内以同一时间、统一价格标准向我国FOB出口商强行收取的运费之外的转嫁无辜的重复收费,这是典型的垄断收费项目,至今已十六年,尚未得到纠正,必须依据我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予以禁止并进行处罚。同时要退回非法向FOB出口商收取的THC。
目前国际航运市场秩序十分混乱,恶性竞争愈演愈烈,互殴互杀越来越明显,不仅伤害到外贸货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外资班轮巨头要排挤我国国轮以及亚洲中小航运企业出局,最终达到高度垄断市场的目的。
会议呼吁政府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集装箱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者,避免无序竞争,给国际航运业和国际贸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