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贸易 → 政策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16年第85号 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2016年第85号
【发布日期】2016-12-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公布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71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51230日公布的201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7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pdf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20161230

(来源:海关)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