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对我光纤涂层及相关光纤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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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荷兰帝斯曼公司及其美国分支机构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光纤涂层及相关光纤产品(UV Curable Coatings and Coated Optical Fibers)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中国大陆1家企业被列为被告。这是今年以来外国企业在美对中国企业提出的第20起337调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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