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家用大型洗衣机作出反倾销调查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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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机身宽为62.23cm~81.28cm的家用大型自动洗衣机(不论转轴方向如何,但不包括叠加式洗衣机/烘干机和商用洗衣机)反倾销调查作出肯定性初裁:裁定南京LG熊猫电器有限公司(Nanjing LG-Panda Appliances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49.88%,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Suzhou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Suzhou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Export)的倾销幅度为111.09%,中国普遍倾销幅度为80.49%。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8450.20.0040、8450.20.0080、8450.11.0040、8450.11.0080、8450.90.2000、8450.90.6000。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其他中国企业存在短期内大量出口涉案产品至美国以规避可能作出的肯定性裁定结果的紧急情况。美国商务部将于2016年12月9日公布本案反倾销调查终裁。如上述反倾销终裁是肯定性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7年1月23日对本案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终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上述两者均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发布反倾销征税令。据统计,2014年美国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总量约为380万件,进口总额约为8.99亿美元。

  2016年1月5日,应美国惠而浦公司(Whirlpool Corporation)于2015年12月16日提起的申请,美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家用大型洗衣机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2015年9月30日。2016年5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惠而浦公司于2016年5月2日提交的申请,将推迟50天即于2016年7月19日对中国的家用大型洗衣机作出反倾销调查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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