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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费减负再升级,国家、省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

 

近日,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明确自201651日起,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涉及农业、质监、林业等部门的植物检疫费、计量证书收费、林权勘测费等18项收费。近年来,国家、省持续推进、提升收费清理改革进程,落实各项普遍性降费措施,切实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对于国家和省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市财政局一直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及时逐项落实到位。(来源:南京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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