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查获出口侵犯“CONCH”商标专用权水泥案入选2015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一、案情介绍
  2015年7月13日,南京海关接到举报,称一批已从镇江装船离港的出口水泥,外包装上使用了商标标识,涉嫌侵犯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公司”)拥有的商标专用权。海关调查,截获浙江某公司于6月26日分三票向镇江海关申报出口的水泥,目的国是非洲加蓬共和国,合计15000吨,申报总价约人民币467万元。7月15日,南京海关隶属镇江海关进行了二次查验,发现涉案水泥大袋外包装及内小袋正反面均印有“CGNAH”商标标识,涉嫌侵犯海螺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CONCH”商标专用权。为加强对案件查办的指导,及时研究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7月24日南京海关成立了案件工作组,专门派员赴镇江指导和协助办案。8月4日,镇江海关举行了案件调查证据开示会,会上侵权嫌疑公司和海螺公司围绕涉案外包装使用了“CGNAH”商标标识是否构成对“CONCH”的近似商标侵权进行了举证、质证和陈述。证据开示会后,双方也陆续补充了证明己方观点的证据材料。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出口的水泥确系侵犯海螺公司商标专用权,镇江海关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侵权水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推荐理由
  该案是海关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以来查处的出口至非洲,案值巨大,侵犯自主品牌且涉及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商品的典型案例。同时,该案为近似商标侵权、权利人与发货人争议较大、案情复杂。根据国务院部署,自2015年4月起,全国海关开展为期3年的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针对输往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口岸以及重点航线的商品加大打击侵权假冒的力度。其中,海关将涉及生命健康和生产安全的货物列为重点商品加强监管,本案即是海关查处的此类案件中典型的一起。此外,本案由于权利人和发货人争议大、案情复杂,海关在查办过程中,创新运用了案件调查证据开示会的方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辩论意见,针对发货人所提出证据存在的瑕疵,驳回了侵权企业关于货物是“定牌加工”及“商标不完全一样不构成侵权”的主张,切实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南京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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