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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在全国率先全面下放限额以下

省商务厅在全国率先全面下放限额以下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权限

日前,经商务部批准,江苏在全国率先全面下放一亿美元以下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权限,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可以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一次性办结。

2014年11月,省商务厅在全国率先将中方协议投资额一亿美元以下的企业境外投资备案事权下放至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试点地区,此后又试点将省级权限下放至苏州工业园区。但受业务系统限制,各地打印《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前,仍需省商务厅在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确认。

今年以来,结合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无纸化改革,省商务厅多次向商务部申请,积极争取下放确认权限。11月,经商务部同意,明确赋予地方备案部门在“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中的确认权。今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一亿美元以下的企业境外投资,可以自行操作完成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全部手续,不再需要转报给省商务厅。

企业境外投资无纸化备案和全面下放一亿美元以下备案权限两项改革施行后,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网上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做到即来即办、现场办结,进一步压缩了时间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有利于促进我省企业境外投资,加快“走出去”步伐。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继续深化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我省企业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来源:商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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