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价格承诺到期 中欧贸易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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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光伏贸易将走向何方?
依照约定,到今年年底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将到期。根据日前欧盟委员会对中欧光伏案做出的终止调查决定,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将延续两年前达成的价格。按照商务部的评价,“这件事到目前为止结果还是不错的”。至此,又一场贸易保护行动宣告“流产”。但一直暗流涌动的中欧光伏贸易,能否就此平静下来?
欧委会虚晃一枪
据商务部透露,欧委会日前披露称,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中欧双方协议的)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于此,欧委会拟终止针对中欧光伏案最低限价调整机制的期中复审调查。借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刘丹阳的话,“我国光伏行业这一路走来,风雨兼程,道路艰辛,面对着非常严峻、复杂、多边的国际贸易环境。”
中国的出口产品频繁遭遇贸易摩擦,而作为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光伏产业也没有幸免于难。从2011年以来,美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先后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围追堵截,单美国就先后发起了两轮“双反”调查。
此次的中欧光伏争端始于2012年9月和11月。彼时,欧盟先后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组件、电池及硅片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3年6月4日,欧委会宣布欧盟分两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自6月6日起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67.9%。
这起号称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行业的打击是致命的——我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或将被封堵。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商务部于7月27日宣布和欧委会达成了一项“限价限量”的价格协议: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价格不得低于0.56欧元/瓦,每年出口量不超过7吉瓦,而欧盟不对参加价格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该协议执行时间为两年。随着价格协议两年期限已到,欧委会5月5日起对中欧光伏案的价格协议发起期中复审。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申请方“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商务部为此积极抗辩。鉴于中国光伏价格降幅并未大于国际市场价格这一事实,欧委会表示将终止该项调查。但即便在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履行期间,欧委会依然心有不甘,“动手动脚”。
今年6月、11月,欧委会分别宣布取消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和浙江正泰公司、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价格协议”资格,并对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等。在业内人士看来,欧委会屡次严厉制裁违反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表明中欧之间的价格承诺协议并未放松,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后继续执行下去,这也将进一步压缩中小型光伏企业的生存空间,加速制造业集中兼并。
破题还需多元化
“中欧价格承诺在初期对我国光伏企业影响还是相当明显的,一方面当时销售总量中有相当比例都是出口至欧洲,新兴市场和中国国内市场还不足以消化产量;另一方面,少数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海外生产基地,但尚不具备规模。”晋能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立友表示,“然而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广泛发展,欧洲市场占比在近两年已显著下降,我国企业都将销售重心放在了中国国内市场以及亚太市场;与此同时,随着一些企业又陆续在海外投资建厂,使得中欧价格承诺目前所能产生的影响已较为有限。”
自2012年、2013年的低谷后,我国的光伏行业进入了恢复性持续增长阶段,今年以来持续回暖。1~9月,中国多晶硅产量达10.7万吨,同比增长9.1%;电池组件的产量达31吉瓦,同比增长32%;新增并网光伏装机量约10.5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8吉瓦,中国在产18家多晶硅企业中,10家实现满产,前10家组件企业平均毛利率超过15%,行业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趋于良好。据中国光伏协会理事长高纪凡透露,在出口方面,虽然面临包括欧洲、美国的一些贸易摩擦,但通过中国光伏企业的努力以及政府的支持,出口持续向好。
据悉,此前欧盟曾是中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2011年、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总金额约为204亿美元、100多亿美元。而经过几番摩擦,欧盟已不再占据中国光伏出口市场近半壁江山。日本在2014年跃升为中国光伏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今年上半年,中国出口了61亿美元光伏电池组件,日本和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其中对日出口占31.28%,而对欧出口只占19.47%,亚洲市场占中国光伏电池组件出口额的56.64%。因此,刘丹阳也一再提醒说,面对贸易摩擦,除了要始终保持清醒,还要正视自己的不足,直面低价竞销、无序出口等问题的存在,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今后参与国际竞争,企业还将面临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环境标准,劳工标准,企业社会责任等更高的标准,也可能引发比较广泛、更加多样的贸易摩擦。
对此,除了通过磋商和对话妥善解决贸易摩擦,商务部也希望企业要着眼长远,重视贸易摩擦的应对,规范经营和出口秩序,采取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范围的产业合作。
事实上,中国光伏行业已经具备了包括规模、技术、管理、人才在内的全球领先的优势。当前,全球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都在发展太阳能。这给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方面提供了很多机遇,而包括天合、晶澳、晶科、中利腾晖、比亚迪等在内的企业都在全球布局新的产能。“除了能够防止贸易摩擦的发生,同时也让中国的企业在全球有更大的影响力。”高纪凡表示。
而刚刚发布了三季报的晶科能源也表示,其出货量全球分布更趋均匀,美国、新兴市场(包括南美、智利、墨西哥)以及亚太市场发力强劲,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也开始释放。对此,晋能科技也表示,将随着市场开拓的步伐,逐步扩大产能,走向世界。该公司已获得了包括CB认证、日本JET认证、英国MCS认证、中国CQC领跑者认证、TüVNORD盐雾耐受性认证和氨气耐受性认证在内的多项国内外产品认证证书,并在今年9月完成了对中兴能源巴基斯坦900兆瓦光伏电站一期项目50兆瓦供货。
“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光伏项目的合作,深入各国的清洁能源市场,把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带出国门。”杨立友称。(中国工业报)
中欧光伏贸易将走向何方?
依照约定,到今年年底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将到期。根据日前欧盟委员会对中欧光伏案做出的终止调查决定,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将延续两年前达成的价格。按照商务部的评价,“这件事到目前为止结果还是不错的”。至此,又一场贸易保护行动宣告“流产”。但一直暗流涌动的中欧光伏贸易,能否就此平静下来?
欧委会虚晃一枪
据商务部透露,欧委会日前披露称,包含中国价格在内的现行(中欧双方协议的)基准价格,能够反映全球光伏产品价格总体情况,不需要改变。鉴于此,欧委会拟终止针对中欧光伏案最低限价调整机制的期中复审调查。借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刘丹阳的话,“我国光伏行业这一路走来,风雨兼程,道路艰辛,面对着非常严峻、复杂、多边的国际贸易环境。”
中国的出口产品频繁遭遇贸易摩擦,而作为高科技新兴产业的光伏产业也没有幸免于难。从2011年以来,美国、欧盟、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先后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围追堵截,单美国就先后发起了两轮“双反”调查。
此次的中欧光伏争端始于2012年9月和11月。彼时,欧盟先后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组件、电池及硅片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3年6月4日,欧委会宣布欧盟分两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自6月6日起执行11.8%的临时税率,8月6日后税率将涨至47.6%,其间平均税率为37.2%-67.9%。
这起号称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对中国光伏行业的打击是致命的——我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或将被封堵。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商务部于7月27日宣布和欧委会达成了一项“限价限量”的价格协议:中国向欧盟出口的光伏产品价格不得低于0.56欧元/瓦,每年出口量不超过7吉瓦,而欧盟不对参加价格协议的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反倾销税。该协议执行时间为两年。随着价格协议两年期限已到,欧委会5月5日起对中欧光伏案的价格协议发起期中复审。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说,申请方“意在通过复审抬高最低限价,提高中国产品进入欧盟的价格门槛。”商务部为此积极抗辩。鉴于中国光伏价格降幅并未大于国际市场价格这一事实,欧委会表示将终止该项调查。但即便在中欧光伏最低价格承诺协议履行期间,欧委会依然心有不甘,“动手动脚”。
今年6月、11月,欧委会分别宣布取消阿特斯太阳能、中盛光电、昱辉阳光和浙江正泰公司、杭州桑尼能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浙江金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价格协议”资格,并对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等。在业内人士看来,欧委会屡次严厉制裁违反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表明中欧之间的价格承诺协议并未放松,很可能在今年到期后继续执行下去,这也将进一步压缩中小型光伏企业的生存空间,加速制造业集中兼并。
破题还需多元化
“中欧价格承诺在初期对我国光伏企业影响还是相当明显的,一方面当时销售总量中有相当比例都是出口至欧洲,新兴市场和中国国内市场还不足以消化产量;另一方面,少数企业已经开始布局海外生产基地,但尚不具备规模。”晋能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立友表示,“然而随着全球光伏市场的广泛发展,欧洲市场占比在近两年已显著下降,我国企业都将销售重心放在了中国国内市场以及亚太市场;与此同时,随着一些企业又陆续在海外投资建厂,使得中欧价格承诺目前所能产生的影响已较为有限。”
自2012年、2013年的低谷后,我国的光伏行业进入了恢复性持续增长阶段,今年以来持续回暖。1~9月,中国多晶硅产量达10.7万吨,同比增长9.1%;电池组件的产量达31吉瓦,同比增长32%;新增并网光伏装机量约10.5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8吉瓦,中国在产18家多晶硅企业中,10家实现满产,前10家组件企业平均毛利率超过15%,行业整体生产经营情况趋于良好。据中国光伏协会理事长高纪凡透露,在出口方面,虽然面临包括欧洲、美国的一些贸易摩擦,但通过中国光伏企业的努力以及政府的支持,出口持续向好。
据悉,此前欧盟曾是中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2011年、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总金额约为204亿美元、100多亿美元。而经过几番摩擦,欧盟已不再占据中国光伏出口市场近半壁江山。日本在2014年跃升为中国光伏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今年上半年,中国出口了61亿美元光伏电池组件,日本和美国为主要出口市场,其中对日出口占31.28%,而对欧出口只占19.47%,亚洲市场占中国光伏电池组件出口额的56.64%。因此,刘丹阳也一再提醒说,面对贸易摩擦,除了要始终保持清醒,还要正视自己的不足,直面低价竞销、无序出口等问题的存在,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今后参与国际竞争,企业还将面临技术壁垒、知识产权、环境标准,劳工标准,企业社会责任等更高的标准,也可能引发比较广泛、更加多样的贸易摩擦。
对此,除了通过磋商和对话妥善解决贸易摩擦,商务部也希望企业要着眼长远,重视贸易摩擦的应对,规范经营和出口秩序,采取市场多元化的战略,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国际范围的产业合作。
事实上,中国光伏行业已经具备了包括规模、技术、管理、人才在内的全球领先的优势。当前,全球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很多国家都在发展太阳能。这给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方面提供了很多机遇,而包括天合、晶澳、晶科、中利腾晖、比亚迪等在内的企业都在全球布局新的产能。“除了能够防止贸易摩擦的发生,同时也让中国的企业在全球有更大的影响力。”高纪凡表示。
而刚刚发布了三季报的晶科能源也表示,其出货量全球分布更趋均匀,美国、新兴市场(包括南美、智利、墨西哥)以及亚太市场发力强劲,马来西亚工厂的产能也开始释放。对此,晋能科技也表示,将随着市场开拓的步伐,逐步扩大产能,走向世界。该公司已获得了包括CB认证、日本JET认证、英国MCS认证、中国CQC领跑者认证、TüVNORD盐雾耐受性认证和氨气耐受性认证在内的多项国内外产品认证证书,并在今年9月完成了对中兴能源巴基斯坦900兆瓦光伏电站一期项目50兆瓦供货。
“未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光伏项目的合作,深入各国的清洁能源市场,把更多高质量的产品带出国门。”杨立友称。(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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