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派劳务考试中心工作制度
为了规范外派劳务考试工作,提高外派劳务考试质量,根据《江苏省外派劳务培训及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苏外经贸经[2005]334号)的有关规定和江苏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试中心本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有关规定设立考试点。
(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各考点的考试工作,对考试中心工作负总责。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和交流。
(四)对考试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操作培训。
(五)根据培训教材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统一编制的考试题库,结合实际情况,给考试点提供外派劳务考试样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六)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申领《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并根据经营企业和培训机构需要购买培训教材。
(七)认真查验核实考点提交的办证申请材料,及时为考试合格人员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下简称《培训合格证》。
(八)做好外派劳务考试情况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工作,每季向省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报备。
(九)每季与各考试点结算考试制证等费用。
(十)对各考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推广经验。
(十一)为经营公司向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资质和政策奖励等提供有关劳务人员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和证书编号。
二、考试点工作职责
(一)配备熟悉外派劳务考试工作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2-3名。
(二)配备能满足考试需要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受理经营公司考试申请,认真组织外派劳务人员考试,确保考试质量。
(四)本着服务企业,方便劳务人员和急事急办的原则,为经营公司提供优质服务。
(五)切合实际选择考试题目,由考点工作人员发卷监考、阅卷评绩。
(六)试卷、外派劳务考试总结表和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情况表等考试资料按期装订归档。
(七)及时为考试合格的劳务人员向考试中心申办《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提供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总结表和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情况表,并将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情况电子表通过网络提交至江苏省进出口商会网站。
(八) 及时向经营公司发放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合格证。
(九)按规定向经营公司收取考试费,向中心交纳分成费用。
(十)在考试中心授权范围内开展考试工作,对考试质量负责。
(十一)制定考试点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总结,并按时向中心报送。
三、考试工作流程
(一)经营公司持本公司或受托培训机构持委托公司的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必要时出示经营资格证书原件)和外派劳务人员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1),到考试点为参加培训的外派劳务人员申请参加考试。
(二)经营公司或受托培训机构向考试点提交外派劳务人员小二寸白底或蓝底照片,规格(48毫米×33毫米),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三)考试点按规定对送考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并录入相关信息。
(四)考试点按事先与送考单位商定的时间和考场,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后,及时评定考试人员考试成绩。
(五)考试点向考试中心书面报送外派劳务考试总结表(详见附件2)、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情况表(详见附件3)和网上提供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情况电子表。
(六)考试中心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审核、制证,加盖“中国外派劳务(研修生)考试专用章”,发放《培训合格证》。
(七) 考试点向经营公司发放《培训合格证》。
四、考试
(一)考试命题以培训教材要求和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编制的题库为依据,各考试点可根据参加考试的劳务人员派往国别情况,自行选题组卷。
(二)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外派劳务常识、素质教育(法律法规、外事纪律)、国别知识、外国语等。试题要难易适度,既要考核劳务人员对外派劳务的注意事项、劳务所在国的风俗习惯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又要检查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真实地检测对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质量。
(三)对劳务人员的外语考试,由考试点根据国外雇主的要求,本着基本适应国外生活、工作的原则自行命题,以口试为主。
(四)每门课程考试应出难度大致相当及有区分度的AB两套试卷(附标准答案、评分细则),由考试点集中印刷指定使用。
(五)试卷印好后指定专人保管。考试时由考点工作人员发卷,监考。
(六)考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考点工作人员阅卷,评绩要严格依据预先拟定好的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
(七)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并登记在册。
(八)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改进考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九)成绩合格者方能办理《培训合格证》。
五、考试纪律
(一)考试应在事先商定的时间和考场内进行,考试时必须查验劳务人员的身份证。
(二)除参考人员及监考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三)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和秩序,参考人员须独立完成试卷。严禁交头接耳、窥视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吸烟、接听手机。
(四)参考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者以考试不合格论处。
(五)考试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组织监督考试,执行考试纪律,及时纠正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禁止事项
(一)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组织考试、阅卷评绩。
(二)不得降低考试标准和难度,让考试“走过场”。
(三)不得对没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派出的劳务人员进行考试。
(四)不得为考试不合格者申请发放《培训合格证》。
(五)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用。
(六)严禁弄虚作假,骗证、卖证。
如有上述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撤消其考点资格。
附件:
1、外派劳务人员考试申请表
2、外派劳务考试总结表
3、外派劳务人员考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