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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259号(关于发布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同时对部分商品归类决定予以失效(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5年商品归类决定

2.失效的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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