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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们向欧盟市场出售电动玩具,应遵守哪些法规?
A:EN 71系列标准:
EN 71系列包含14个部分,其中与电动玩具相关的包括:EN 71-1:2014+A1:2018 - 规定了机械和物理属性EN 71-2:2020 - 涉及易燃性问题EN 71-3:2019+A1:2021 - 特定元素迁移的规范EN 71-10:2005 - 有机化合物的样品制备和提取EN 71-11:2005 - 有机化合物的分析方法EN IEC 62115:2020EN IEC 62115:2020标准及其修正案专门适用于电动玩具,特别关注电气功能的安全问题,包括:小电池的安全使用电池盒的固定装置发光玩具(如LED灯)的安全遥控骑行玩具的安全预防电击和火灾的间隙和爬电距离制造商应当仔细阅读这些标准的所有内容,并采用欧盟官方公报(OJEU).中提及的最新版本。
其他要求包括:具备无线通讯功能的电动玩具(如使用蓝牙或Wi-Fi)须遵循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为36个月以下儿童设计的玩具有额外的安全规定。
Q:电动玩具在欧盟销售时需要加贴CE标志吗?
A:需要。玩具产品在欧盟销售必须加贴CE标志,以证明其符合欧盟的安全规范。在标志贴附前,制造商需完成以下步骤:实施安全性评估。确认产品符合基本安全要求。准备技术文件以证明产品符合规定。出具符合性声明文件。完成上述流程后,产品即可加贴CE标志。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考CE标志指南。
Q:除此之外,电动玩具包装上还需要标注哪些信息?
A:制造商与进口商信息:玩具上必须明确标注制造商及欧盟进口商的详细信息。
警告和使用说明:警告和使用说明应清楚指出潜在风险、相关危险以及预防措施。包括电动玩具在内的许多玩具需要有安全警告标识。针对3岁以下儿童不适用的玩具,应明确标注以下警告语:例如“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或 “不推荐三岁以下儿童使用”, 以及使用图形警示符号。警告内容应简明扼要,指出具体风险,并在说明书中给出详细解释。特别提醒:警告标识仅适用于确实不推荐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即便如此,制造商仍需遵守针对这类玩具的其他特定规定。(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项目SPE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