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认证企业再添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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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为实现《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目标,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伙伴关系而倡导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AEO制度及国际互认,向AEO企业提供通关便利措施,从而提升双边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化水平。

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AEO企业,海关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并且给予互认企业相关便利措施。

高级认证企业新增6条便利措施是什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海关信用管理职能作用,支持企业纾困解难,2022715日海关总署下发《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通知》(署企发〔202273号)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面向高级认证企业新增六项便利措施:


一是优先实验室检测。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样品需送实验室检测情形,在实验室管理系统报验界面勾选“加急”选项,检测结束后第一时间出具检测报告。

二是优化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高级认证企业中低风险事项的风险管理措施。

三是优化加工贸易监管。对适用加工贸易账册管理的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可结合实际确定是否开展盘库核查及核查时海关抽盘商品价值比例。

四是优化核查作业。对同一家高级认证企业,实施管理类核查作业叠加。

五是优先安排口岸检查。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安排口岸检查作业。

六是优先开展属地查检。对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优先开展属地查检作业。

高级认证企业原有的管理措施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高级认证企业适用下列管理措施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低于实施常规管理措施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二)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平均抽查比例在企业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总署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优先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及相关业务手续;

(四)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农产品、食品等出口企业的注册;

(五)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

(六)减少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七)可以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之前向海关申报;

(八)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

(九)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

(十)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十一)因不可抗力中断国际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

(十二)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怎么样能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呢?

要想成为高级认证企业必须符合海关高级认证标准。高级认证企业的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单项标准。通用标准包括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守法规范以及贸易安全等内容,单项标准是海关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和经营范围制定的认证标准。高级认证企业应当同时符合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

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海关依据高级认证企业通用标准和相应的单项标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赴企业进行实地认证。

相关认证标准详见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8


小贴士1

海关对高级认证企业每5年复核一次。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

小贴士2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年内不得提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

(一)未通过高级认证企业认证或者复核的;

(二)放弃高级认证企业管理的;

(三)撤回高级认证企业认证申请的;

(四)高级认证企业被海关下调信用等级的;

(五)失信企业被海关上调信用等级的。

海关提供信用培育服务是否收费呢?

不收费。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强化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一方面,海关向广大进出口企业宣传、普及海关信用管理政策以及世界海关组织AEO制度,帮助企业了解信用、重视信用,提升自身诚信守法意识;另一方面,海关对有意愿成为高级认证企业或需要开展认证复核的企业,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正确理解海关认证企业标准,准确把握标准要求,帮助企业强化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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