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苏发〔2020〕26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总目标总纲领总要求,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引领,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强化产业支撑、平台支撑和环境支撑,加快推进外贸“五个优化”“三项建设”,全力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服务国家开放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2年,我省货物贸易占全国份额总体稳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比重达1/4以上,民营企业外贸进出口占比持续提升,服务贸易规模稳步扩大,外贸稳中提质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更加协调发展,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高,贸易大省地位不断巩固,贸易强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贸易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应对变局,稳住外贸基本盘。
1.持续保护和服务市场主体。完善外贸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和运行监测平台,深入开展“保主体促两稳”行动,稳定重点企业运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综合运用信贷信保、稳岗就业等各项普惠性政策帮扶中小微外贸企业。着力招引优质外贸经营主体,支持新增主体发展壮大。
2.推动内外贸协同融合发展。完善省级贸易促进计划,推动市场多元化布局,继续巩固传统市场,拓展“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组织“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系列线上贸易促进活动,支持出口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渠道开拓市场。深入开展“FTA惠苏企”宣传推广,打造地方服务中心,提升FTA利用水平。完善外贸企业拓内销支持体系,深化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和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推动外贸企业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和自主品牌,统筹开拓国内外市场。
3.着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供应链风险监测预警,保障重点企业和产品的进出口。加大引资补链强链固链,支持更多本土企业为外资龙头企业配套。推动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供需对接,探索建立对接平台,提升国产化、区域化配套能力。制定实施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531”产业链递进培育工程,构建“金字塔”产业链培育发展体系,促进产业链做优做强。深入推进省领导挂钩联系优势产业链工作,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二)强化产业支撑,夯实贸易发展基础。
4.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和“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专项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完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现代农业,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
5.提升出口品牌和产品质量。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和品牌战略,鼓励省级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并购海外知名品牌。开展“江苏精品”品牌认证,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博览会、交易会。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获得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积极推进国家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构建全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共享检验检测数据,打通“产学研检”产业链。
(三)优化贸易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
6.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引导企业优化品牌、营销、服务等渠道体系,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优、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先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计划,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实施“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建立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培育认定千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鼓励企业围绕主业实施兼并重组,打造行业“隐形冠军”。支持打造中小外贸企业集聚发展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大力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稳步提高民营企业进出口占全省外贸的份额。
7.创新发展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加强研发创新和技术改进,加快推进高端装备、高附加值医疗设备、新一代IT产品全球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按国家部署积极探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支持苏州深化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探索创新发展新举措。
8.积极扩大进口。落实重大技术装备、支持科技创新等国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现有进口贴息政策,动态调整《江苏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资源原材料进口。全力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加快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张家港保税港区等汽车平行进口试点。鼓励优质消费品进口,支持打造各类进口消费品展示交易平台。鼓励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口。
9.优化省内区域发展布局。支持苏州、无锡、南京、南通、常州等外贸重点城市加快转型升级,形成贸易竞争新优势;其他地区进一步完善外贸基础设施建设,做强特色出口产业,积极承接装备制造、高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加快外贸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开展“省级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和省级特色园区建设,提升南北共建园区发展水平,引导加工贸易省内有序转移。
(四)促进转型发展,提升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水平。
10.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转型。大力提升服务贸易数字化应用水平,探索加快数据跨境流动、技术共享和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数字服务出口企业孵化链,扩大数字服务贸易规模。持续建设服务贸易对接交流云平台,打响“苏新服务·智惠全球”服务贸易品牌。
11.梯度培育服务贸易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和促进体系,全面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联动创新。推进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在文化、中医药、数字服务等领域梯度培育省级服务贸易基地和重点企业。强化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区)综合评价。
12.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进落实我省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巩固江苏服务外包领先地位。支持企业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外包,积极发展生物医药研发、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等高端服务外包,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等新业态新模式。
(五)发展新型业态,培育贸易发展新动能。
13.发展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快苏州、南京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落实跨境电商监管政策,优化监管模式。推动海门、常熟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创新发展,探索专业市场国际化发展新模式,推进“市采通”跨境服务平台建设。深入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推动新业态融合发展,赋能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支持南京等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促进汽车零部件、维修服务出口。
14.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深入推进产才融合和供需资源对接,推动企业提升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向数字服务和综合服务提供商转型。搭建贸易数字化服务平台,服务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推进平台建设,强化贸易发展支撑体系。
15.加快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创新展会合作模式,开展“国际展会+”活动,组织行业研讨、项目推介和企业对接。培育打造一批江苏海外品牌促进平台。鼓励各地培育发展特色贸易促进活动,吸引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进出口产品采购交易分拨和集散中心。发挥新加坡—江苏合作理事会等对外合作机制作用,优化海外经贸网络布局,深化国际经贸交流合作。
16.加强国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在重点市场搭建营销展示、仓储物流、批发分拨和售后维修服务网络。推进国际营销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培育示范打造一批公共海外仓。鼓励出口信用保险和金融机构对企业建设国际营销和服务网络提供支持。
17.构建高效的国际物流体系。完善国际空港、陆港、海港布局,加大重点港口国际集装箱航线和国际全货机航线的扶持力度,整合省级航空货运平台资源,提升物流实效。做强做优中欧班列,统筹建设境外揽货服务体系,发展品牌班列、特色班列。加快智慧物流新技术新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和平台推广应用,支持跨境物流节点城市申建保税监管场所。协作推进长江经济带区域物流发展,打造与上海、浙江等省市错位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体系。
18.强化开放载体优势。高水平建设江苏自贸试验区,落实国家关于探索实施国际通行的货物、资金、人员出入境等管理制度的部署要求,发展新型国际贸易。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以“一特三提升”为导向,培育自主可控优势产业集群,促进特色创新要素集聚。加快综合保税区转型升级。在省内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推动自贸试验区、开发区“放管服”改革走在前列,加大放权赋能力度,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七)加强投资带动,拓展发展新空间。
19.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深入实施“五大计划”专项行动,完善省“一带一路”建设重点项目库,加快形成一批示范项目和标志性工程。打造“全程相伴”综合服务平台,完善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推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港特区等境外园区建设,支持国家级、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模式升级。鼓励优势装备制造企业建设海外生产基地、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和设计中心。
20.推动利用外资提质增效。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重点引进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支持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技术含量高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中心在我省落地,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和增资项目,全力推动利用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
(八)深化改革创新,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21.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继续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深入推进长三角通关一体化,协助AEO认证企业解决与“一带一路”AEO互认国家的海关通关问题。深入推进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增量扩面。持续实施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实现地域全覆盖和一、二类出口企业全覆盖。强化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全面推广应用中国(江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深入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合作共建,加快功能性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
2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电子商务、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江苏分中心、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加大维权援助。
23.积极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健全预警和法律服务机制,推进省级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站建设。完善贸易救济调查工作体系。发挥“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全过程指导服务机制作用。研究设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建立出口管制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出口管制合规体系建设。开展TBT/SPS通报评议,加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调查和培训宣传。
2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依法依规统筹用好财政资金,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创新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升级“苏贸贷”融资产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落实更多针对“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等方面的惠企措施,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加大外贸产业信贷投放;鼓励信保机构扩大短期出口险覆盖面,提高新兴市场承保规模与限额满足率,加大产品创新,推出符合企业需要的专项险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依托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省级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二)优化专业服务。构建市场化、社会化外贸服务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作用,提升信息咨询、国际认证、研发检测、国际物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建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专家智库,发挥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作用,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
(三)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开展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完善“政、校、协、企”四位一体人才培训机制,多渠道开展贸易政策及实务培训,强化贸易急需的金融保险、法律法务、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的招引和培育。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020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