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关于金融支持外贸行业降低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供应链、产业链受到严重冲击,外贸企业面临的困难有所增大。为尽可能降低疫情对我省外贸行业的影响,切实做好金融支持“六稳”工作,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和外贸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现就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开展“万户外贸企业金融帮扶专项行动”

针对疫情期间外贸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提升金融支持外贸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决定,4-6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万户外贸企业金融帮扶专项行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分支行责任,加强对外贸企业的客户对接、政策宣讲和金融服务;要探索建立健全金融顾问制度,针对外贸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有效提供“一对一”的长期跟踪服务,帮助外贸企业完善基础财会管理、提高信用等级、增强汇率风险意识,提供全方位金融咨询服务。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当地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对当地专项行动的组织推动。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地市帮扶外贸企业不少于2000户,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地市帮扶外贸企业不少于400户,其他地市帮扶外贸企业不少于600户;各省级国有商业银行帮扶外贸企业不少于1000户,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帮扶外贸企业原则上不少于500户。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二、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有效落实定向降准政策,引导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发展。用好人民银行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全力支持全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普惠口径外贸企业,各地方法人银行要为其提供优惠利率贷款,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为相关银行机构发放符合《通知》要求的贷款提供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政策要求,打通使用原有和追加的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有针对性地支持相关外贸企业。

三、加大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设立专项信贷规模、开辟审查审批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外贸企业,特别是国际供应链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外贸企业,银行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外贸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支持外贸企业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结合起来,构建服务小微企业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外贸行业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和无还本续贷比例。

四、充分发挥各类线上融资服务平台的作用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金融产品专板”积极发布针对外贸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进一步加快审批流程、优化金融服务,提高与外贸企业的融资对接效率。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商务局和地方金融监管局还要充分利用现有市级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并积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融资服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宣传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外贸企业加入平台,大力推动在线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出口应收账款融资服务”等场景应用范围,推进银行自身系统与区块链平台直联,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探索利用订单、物流等信息,助力解决小微企业(如跨境电商)融资难问题。

五、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针对外贸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大力发展复工复产专项流动资金贷款、政银合作、银保合作、应收账款融资、保理融资等金融产品,加强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运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小微金融债等方式为外贸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开辟国际业务绿色通道和线上服务渠道,积极开展线上跨境结算、结售汇等业务,满足外贸企业快速、便捷、无接触的金融服务需求;充分运用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帮助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六、继续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设区市商务局和地方金融监管局要积极协调推动当地财政部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等发挥“几家抬”作用,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财政贴息、担保费减免、风险分担等政策支持,协同推进外贸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下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指导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在新发放贷款中的全面应用,快速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以市场化机制促进外贸企业融资成本下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减息降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加大内部补贴,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七、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深化“互联网+外汇”服务,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积极支持外贸企业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办理外汇业务,支持银行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支持省内优质银行在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简化业务流程和审核单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资金结算效率。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便利真实、合规的外汇资金结算。适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发展,支持跨国公司真实合理的外汇业务需求。

八、不断扩大和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高跨境人民币结算比例,有针对性地为外贸企业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市场、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对外承包工程等提供全流程的跨境人民币综合服务方案。鼓励全省各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下,根据风险可控的原则,适度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可信企业范围。支持各地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支持下,将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可信企业及其他主营实业、跨境收支稳健、长期使用人民币结算、无违规记录或可疑记录的外贸企业纳入推荐名单,并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外贸相关行业协会、银行机构、涉外保险机构等共享,为名单内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对名单内企业在信用评价、授信用信、中介服务等方面实施更大力度的金融支持。

九、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和协作联动

人民银行、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各设区市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信息共享和联系协调,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各设区市商务局要主动作为,积极做好与人民银行、外汇局各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沟通,充分利用线上功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推动外贸企业用足用好金融政策,努力扩大出口,提振市场信心。

十、强化督促指导和统计监测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外贸企业的督促指导和统计监测,按日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报送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外贸企业的情况,确保相关金融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万户外贸企业金融帮扶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有困难的外贸企业获得有效的金融帮扶。

请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辖内各地方法人银行,并督促落实通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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