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涉华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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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1)中国大陆强制应诉企业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倾销率为33.37%,Hong Kong GSBF Company Limited倾销率为41.08%;嘉兴压力容器厂获得33.86%的单独税率;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为108.60%。(2)泰国强制应诉企业Sahamitr Pressure Container Plc.及泰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倾销率均为9.8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19年3月5日对本案作出终裁。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7311.00.0060 和7311.00.0090。

2018年6月12日,应美国企业WorthingtonIndustries和Manchester Tank & Equipment Co.于2018年5月22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立案调查。2018年7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泰国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初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钢制丙烷气瓶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据美方统计,2017年中国大陆对美出口涉案产品约89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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