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科〔2018〕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中央管理企业、标准化协会和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全面落实《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提升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工业通信业领域“一带一路”建设及标准化工作实际,以提高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信息互通共享的质量与效益为重点,强化标准联通顶层设计,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标准化交流合作力度,促进我国与沿线重点国家标准体系的有机衔接与协同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标准实施应用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实现标准合作共赢。政府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创新机制,营造标准化对接合作良好环境。

需求导向、工程牵引。聚焦“一带一路”建设发展需求,多方协作,保障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信息互通共享有序推进。依托重大工程,提升标准化合作层次和水平,促进沿线国家产业共同提升。

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体系分析,加快推动标准体系对接,运用实施标准外文版、标准互认等手段,提升标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保障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开放包容、互联互通、成果共享的“一带一路”标准化合作新局面,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各国标准体系兼容水平不断提高,中国标准品牌效益明显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制定国际标准80项以上,成体系部署标准外文版研制计划400项以上;标准互认领域不断扩大,形成一批互认标准;一批先进中国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得到应用;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标准体系对接合作机制基本建立。

二、加强顶层设计,找准合作契机

(一)健全合作机制

积极推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中非、中欧、中俄、中日韩、中国-东盟、中国-中亚等工业通信业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中,建立更加紧密的标准化合作机制,促进标准化战略、政策、措施和项目的全方位对接。支持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等面向“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搭建联系双边政府与企业的标准化合作平台,组织引导企业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推动标准有机衔接。鼓励领军企业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伙伴,探索以区域标准化创新联盟形式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推动先进技术标准国际化应用与推广。

(二)对接标准体系

围绕工业通信业领域的经贸往来与项目合作,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针对“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以及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组织开展国际国外技术法规、标准体系及标准的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我国与沿线重点国家和区域之间标准体系的协调性。鼓励领军企业联合标准化专业机构参与沿线国家相关重点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先进技术标准在沿线国家实施应用。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国际合作

(三)推进制造业标准化合作

在优势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重点领域,鼓励国内领军企业与行业骨干企业加强标准化顶层设计,开展标准翻译、比对和适用性验证工作,在合作项目的设计研发、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检验检测和售后服务等各环节积极采用中国先进标准,提高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质量和效益。

——钢铁领域,重点加强先进钢铁材料、高端金属制品、铁矿石等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鼓励我国冶金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印度等国家投资建厂和海外工程项目中,积极与沿线国家合作开展相关先进钢铁材料的标准研制,推动工程建设、产品生产、配套设备,以及节能降耗与“三废”治理等中国标准的本土化应用;充分发挥国内钢铁产能和技术优势,鼓励企业在钢铁产品出口合同中采用中国标准。

——有色金属领域,重点加强稀土、铜、铅、锌、铝、镁及镁合金、钛及钛合金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制定,促进我国相关有色金属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畅通;推动与沿线国家合作开展相关新材料标准研制,推动《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国家标准的海外应用,提升企业间合作实效。

——石油化工领域,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合作需求,以承接中亚、中东等区域海外石化园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等相关标准有机衔接,支撑石化智能工程、石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海外推广应用。

——建材领域,结合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水泥、玻璃、陶瓷和墙材等行业生产线建设现状,推动我国该领域先进工程设计、技术装备和产品等方面标准成套、成体系“走出去”;加强玻璃纤维、工业陶瓷、绝热材料等行业的国际标准制定,促进产能合作和贸易畅通;探索建立“互联网交易平台+海外仓”与“互联网+全球化运营管理”服务标准体系,支撑建材行业“网上丝绸之路”建设。

——农业机械领域,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制定和实施农业机械标准;加快推进我国拖拉机、植保机械、水稻插秧机、播种机、水稻收获机等产品标准的外文版研制工作,服务农业机械产品“走出去”和沿线国家农业机械工业园建设。

——工程机械领域,加强与欧美日等工程机械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标准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转化国际先进标准;输出符合国际认证标准的工程机械装备,逐步扩展我国工程机械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份额;推动我国工程机械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成套化发展方面的先进标准实现海外应用。

——船舶领域,重点围绕绿色船舶和智能船舶技术,深化中国-丹麦绿色海事技术和造船领域的务实合作,进一步拓展与欧洲海事发达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中东地区国家间的区域标准化合作,通过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转化与示范应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船舶行业重点标准的外文版工作,主动与国际接轨,助力船舶装备“走出去”。

——航空领域,强化中俄民机标准互换互认工作机制,深化推进中俄远程宽体客机标准比对及互换互认工作全面开展,发布标准互认目录;结合航空技术国际化合作需求,探索推进民用飞机、旋翼飞行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国际标准或中外联合标准的制定工作,加快航空领域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纺织领域,抓住中国-东盟、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通道、中国-中亚、中国-非洲的生产力布局合作机遇,支持中国纺织企业利用海外投资、并购与合作,加大国际先进标准转化与我国先进标准海外应用力度,对全球优质资源进行产业链垂直延伸,提高整个产业的附加值。

——家电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家电标准化领域的合作,重点推进越南电压力锅、俄罗斯及中亚热水器等标准对接项目,推动侧吸式油烟机、家用机器人、空气净化器等创新技术产品成为国际标准,促进贸易畅通。

——太阳能光伏领域,结合光伏产品出口、海外设厂及海外电站投资建设情况,推动我国光伏电池和组件等标准海外应用;联合重点沿线国家,共同制定和实施适用于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屋顶的分布式光伏产品标准。

——节能环保领域,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和清洁生产合作,推动我国重要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在海外工业园区与工厂实施推广;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南南合作”,加快先进节能环保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推广应用;推动与东盟、阿拉伯地区等区域重点国家节能标准的协调,开展制冷空调、照明产品等节能标准化合作研究。

——民用爆炸物品领域,推进民爆产品技术标准、工程设计标准、先进管理标准、一体化服务标准等重点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用,促进我国民爆行业先进生产技术、设备、产品、服务“走出去”。

(四)推进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化合作

充分发挥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先发优势和产业实力,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通信领域标准化合作,支持我国通信运营企业与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以及相关标准化机构推动信息通信领域重要标准在沿线国家应用,更好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和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紧跟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视频等技术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共同开展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快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硬件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推动共建信息通信设备及产品的检测实验室,促进信息通信技术和服务、网络设备、智能硬件等标准应用。

——智慧城市领域,在逐步完善我国智慧城市相关顶层设计及智慧成熟度分级分类评价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对接合作沟通机制;加强与东盟、中亚、海湾等沿线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化合作,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互认;加强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环境下的电子商务领域标准化合作,推动电子数据交换协议标准研制与互认,加快电子商务领域追溯体系标准建设,实现追溯数据共享交换。

——北斗卫星导航领域,推动终端模块化、低功耗、高集成度芯片设计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深化中俄北斗/格洛纳斯双模车载卫星导航终端研发合作与澜湄流域北斗卫星定位导航服务系统建设及民生领域应用合作,推动北斗应用终端标准“走出去”。

——通信工程建设领域,鼓励我国通信运营企业和建设工程企业协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涉及跨境陆缆和国际海缆、通信管道、光纤到户、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和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以及配套设施与产品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我国通信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监理、设施及产品等标准海外应用。

——网络互联互通领域,加强下一代移动通信、车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频率资源规划和使用标准的协调和统一;加强与各国开展长期演进语音承载(VoLTE)、嵌入式用户身份识别卡(eSIM)等新技术、新业务网间互联和业务互通标准的协商;加强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合作,推动跨国陆地光缆转接电路结算等国际标准研制,加快推进构建陆上信息大通道。

——电信业务服务领域,鼓励我国通信运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与运营,共同开展“互联网+”环境下电信新兴业务开发和应用规范、电信业务能力开放技术标准等研究;加强电信监管机构合作,逐步推广我国电信业务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

(五)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合作

抓住新一轮科技变革和产业革命机遇,聚合制造业与信息通信等领域标准化技术力量,加快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融合创新产业领域标准化合作,共同制定“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领域相关技术、产品、管理和服务的国际标准,支撑打造产业创新价值链。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领域,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市场化贯标模式、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形成管理体系标准市场化采信机制;探索在我国海外工业园区与新建工厂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试点。

——智能制造领域,进一步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并推广识别与传感、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标准和智能工厂设计、交付、生产、集成等标准;探索开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制造行业和区域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智能制造建设标准化示范工程,逐步构建智能制造生态圈。

——工业互联网领域,鼓励相关产业联盟、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组织、国际组织的合作对接,共同研制工业互联网的网络基础设施、标识解析、平台建设、评估测试、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国际标准;在沿线国家工业互联网建设过程中,推动实施相关标准。

——车联网领域,建立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联合开展车联网关键技术、产品和应用服务的国际标准研制,共同推进车联网技术与标准应用示范工作,提升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水平。

四、推动标准联通共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六)加强国际标准制定

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或骨干企业围绕航天、航空、船舶、通信、信息化、化工、家电、建材、冶金、有色金属等优势领域,结合海外工程实施与项目合作,联合“一带一路”沿线有关国家共同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支持具备相应基础条件的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将先进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七)加快标准外文版制定

发挥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平台作用,深化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标准“走出去”需求分析,围绕化工、机械、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船舶、纺织、信息通信、新能源汽车等优势重点领域,梳理形成急需标准外文版制定项目储备目录。支持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领军企业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套成体系研制相关行业、产品领域的标准外文版。

(八)推进标准的海外应用

围绕家用电器、车联网、太阳能光伏、北斗卫星导航、新一代移动通信等领域,推动领军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标准海外应用示范。围绕起重机、挖掘机、农业机械、水泥装备、超级电容器等重要装备,在白俄罗斯、印度、巴西、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及马来西亚等国家开展先进标准海外应用示范。推进中国数字电视技术标准在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开展海外应用。

(九)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

支持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分行业和专业领域建设“一带一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国外标准化政策、标准文本、产品认证、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通报咨询及预警等标准信息服务。聚焦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信息互通共享等典型领域,适时发布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舆情报告。

五、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强对国际标准和标准外文版研制,以及标准海外应用示范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持续完善工作机制。鼓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等为本地区、本行业内的企业开展标准海外应用工作营造有利环境,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国际标准和标准外文版研制,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标准“走出去”成效好的项目。

(十一)加大资金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大对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的投入,对国际标准与标准外文版研制工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标准海外应用示范工作给予适当的培育和扶持。引导社会各方资源,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标准在“一带一路”建设应用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海外应用示范工作。

(十二)加大培训力度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对标准化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标准化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水平。在涉外培训中强化标准培训,支持相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标准化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培养一批熟悉相关国家标准化政策法规、宗教文化、民风民俗和语言,懂技术、精通标准化业务的人才队伍。

(十三)强化宣传引导

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功经验,增进沿线国家对中国标准的认知度与认可度。鼓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对相关工作政策、信息、成功案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工作,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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