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对高度可调节桌面提起337调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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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美国Varidesk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高度可调节桌面(Certain Height-Adjustable Desk Platform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深圳爱淘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惠州市长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广州佛山市迪赛纳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亨翠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吉旺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久能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海宁市源者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南通市久正人体工学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柯享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芜湖星典工贸有限公司为被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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