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承包工程一般要開五種保函﹕
1·投標保函(tender/bid)bond/Security/Guarantee
投標保函的保證金約佔承包商報價總額的1%-5%﹐其用途是防止投標人中標後反悔不簽約或簽約後拒不提供履約保函﹐致使判標作廢。若發生這種情況業主將無條件沒收投標保函或投標保證金。
2、履約保函﹕系指承包商為保證簽約後圓滿履行合同而向業主提供的擔保﹐其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0%。在履約期間﹐業主總是千方百計地尋找借口以沒收這筆保函。
3、預付款保函﹕按國際工程承包的例行做法﹐合同生效一個月內﹐業主應向承包商預付一筆款額﹐通常合同總額的10-15%﹐由於是預付﹐承包商必須在合同的中期或後期償還﹐通常是由工程進度款中扣回。為保證承包商能如數償還這項預付款﹐業主要求承包商的銀行出具等額的擔保函。由於付款的償還是分批扣還﹐而預付款保函則是一次性開出﹐如果保函中未曾寫明預付款保函的擔保金額﹐將隨保函歸還金額而相應減少﹐則很可能出現預付款已大部分償還﹐而保函額不減的局面﹐業主隨時可能全額沒收保函﹐而承包商卻不擁有全額預付款(因為很可能在業主沒收保函時﹐承包商已經償還了部分預付款)。預付款保函的另一個風險是保函的生效時間先於承包商收到的預付款﹐承包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業主已經沒收預付款保函而承包商未收到預付款。還有一種可能的風險﹐就是預付款已經扣還完畢﹐而預付款保函沒有及時撤銷﹐讓業主有機可乘﹐留下沒收保函之機。
4、維修保函
維修保函亦稱之為質量擔保保證金保函﹐按國際慣例﹐通常做法是﹕施工期間﹐業主在支付每筆工程進度款時都扣除10%﹐直至扣款數目達到合同總價的5%﹐工程臨時驗收以後﹐承包商通過其擔保銀行開出與保留金等額或佔其50%的數額的保函﹐收回業主在施工期間扣留的保留金(retention money )這種保函旨在保證承包商圓滿完成維修期內的缺陷維修任務﹐直至工程最後無保留驗收移交。在通常狀況下﹐業主總是找出這樣那樣的工程缺陷以達到沒收或部分扣取保留金的目的。
5、臨時進口設備再出口保函﹕
按國際工程承包慣例﹐凡承包商為施工而臨時進口的機械設備可免關稅﹐但完工以後﹐用於施工臨時進口設備必須如數再運出工程所在國。為保證承包商的設備再出口﹐避免其就地倒賣﹐業主要求承包商開具設備出口保函。這筆保函額為進口設備總額的20%。在通常情況下﹐只要承包商能保證其施工臨時進口設備能如數再出口﹐這筆保函不會構成風險。但如果承包商為避免設備再出口的運回國辦的運費﹐而就地處理這批下場設備﹐則這筆保函金額將被當地海關沒收。
綜觀上述五種保函﹐我們也明了﹐保函是一種或有負債﹐一旦開出﹐主動權即在保函受益人手中﹐隨時都有可能被沒收﹐特別是國際承包工程的採用的都是無條件保函﹐規定擔保銀行見到索賠立即付款﹐就是說擔保銀行一旦接到保函受益人的索賠要求﹐必須無條件立即支付不超過所擔保總額的款項﹐壓根不需征得承包商的同意。雖然FIDIC條款第四版對無條件保函的索賠要求做了些改進﹐要求保函受益人向擔保銀行索取賠償時應告知承包商﹐但這種改進仍然不能保證承包商得以避免保函被沒收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