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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来是我省重要的传统出口市场,这几年双边贸易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贸易纠纷也与日俱增。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到美国海关和海关法,例如美国海关对进口商品的归类、税率的确定和对产地的认定,对涉嫌侵犯商标权和非法转口商品的扣押、罚没和罚款等。另外,大型出口企业在进军美国市场时还会遇到更高层次的海关法问题,例如怎样才能在关联企业的进口交易中,合理构筑交易结构,最大限度地减轻关税税负?如何利用保税仓库和外贸区调节输美商品的物流,节约成本?如何与美国的贸易伙伴合作,共同处理棘手的海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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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海关法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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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历来是我省重要的传统出口市场,这几年双边贸易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贸易纠纷也与日俱增。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到美国海关和海关法,例如美国海关对进口商品的归类、税率的确定和对产地的认定,对涉嫌侵犯商标权和非法转口商品的扣押、罚没和罚款等。另外,大型出口企业在进军美国市场时还会遇到更高层次的海关法问题,例如怎样才能在关联企业的进口交易中,合理构筑交易结构,最大限度地减轻关税税负?如何利用保税仓库和外贸区调节输美商品的物流,节约成本?如何与美国的贸易伙伴合作,共同处理棘手的海关法律事务?
现我会与专门从事美国海关法业务的美国修博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作,联合为会员企业提供美国海关法方面的咨询服务。值得说明的是,除上述联邦海关法规之外,美国海关还协助执行50多个联邦政府部门负责的数百项法律和法规,例如美国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消费品安全保护委员会(CPSC)、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商务部(DOC)和交通部(DOT)等部门负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最近的例子有美国海关依据FDA的指令,对来自中国的人工养殖的鲶鱼、巴沙鱼、石斑鱼、鳗鱼和虾进行扣押。换言之,无论输美商品涉及哪一类法律法规,只要是美国海关介入调查处理,您都可向本专栏提出咨询。
会员单位提出的咨询问题如果有典型意义,我们将会把问题和解答刊登在商会网站上供全体会员参考。
本栏目选择公布的提问以及美国律师的答案内容都经过事先编辑,将不会涉及会员单位的名称以及任何其它商业机密。
会员企业的提问涉及商业机密无法进行编辑处理的,商会将在得到美国修博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回答后单独回复,相关内容不公布在商会网站之上。
联系方式
江苏省进出口商会 张伯春
电话:025-66857696
传真:025-52258029
邮件:wm@jccie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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