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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最新进出口税收政策研讨会”的通知 |
| 查看次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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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方式的变化情况,有效地实施对物流的监管,世界海关组织(WCO)根据《协调制度公约》有关条款的规定,对现行税则的基础目录“2002年版《协调制度》(HS)”进行了全面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进出口统计目录》应于2007年1月1日起采用2007年版的《协调制度》。同时,为适应我国进出口形势的需要,我国对出口退税、进出口关税进行了一些调整。
为使我国从事进出口贸易及与进出口贸易有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及早了解新版《协调制度》的修订情况和我国最新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以做好必要的应对,保证2007年进出口货物的顺利通关,商务部外贸发展局决定于2006年11月24-25日在上海、12月1-2日在广州举办“最新进出口税收政策研讨会”。 为使会议取得良好效果,会议具体事项将交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安排见会务通知。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尽快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报名表填写清楚后回传,以便进行安排。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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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进出口税收政策研讨会会务通知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06年11月24-25日 上海,12月1-2日 广州
二、会议内容 1.近期我国受宏观政策影响对进口关税的调整介绍 2.2007年版HS修订情况介绍 3.2007年版HS的修订对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的影响 4.执行2007年版HS对进出口商品税则归类的影响 5.详细介绍2007年版(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及其它)税则变化情况 6.企业进、出口和减免税通关时的必要应对措施 7.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情况介绍 8.出口退(免)税的申报程序、计算方法、退税方法及适用范围操作实务
三、主讲专家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海关(上海、广州等)
四、邀请参会人员 总经理、海关事务、物流、采购经理、财务总监、税务主管(顾问)、发展战略筹划主管、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五、报名方式 电 话:010-84493089、84493090 85226457(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传 真:010-84493088 联系人:林涛(商务部外贸发展局)
参会人员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1月18日(上海)、11月26日(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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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200611061553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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