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论坛
·[中行杯单证知识竞赛]关于举办江苏省“中行杯”国
·[中行杯单证知识竞赛]单证知识竞赛普及试题
·[会长企业]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会长企业]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工程]保函及保函的风险(Guarant
·[商会动态]江苏省“中行杯”国际商务单
·[经贸要闻]江苏十家外贸企业入选“200
·[会长企业]江苏黄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知提醒]关于2007年11月全国国际商务
·[会长企业]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当前位置:江苏省进出口商会 >> 外贸实务 >> 外贸知识 >> 正文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查看次数: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04日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两个限量”即暂定标准(Provisional Maximum Residue Limits)和一律标准(Uniform Limits)。暂定标准即是对当前通用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都设定了新的残留限量标准;一律标准即是对尚不能确定“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都设定为0.01ppm的统一标准。具体内容包括:

  1.对世界上所有使用的农业化学品都设定残留限量标准;

  2.对于已有残留限量值或有临时残留限量值参考资料的农业化学品,制定暂定标准,并根据参考资料及新毒理学资料的变化情况每5年复审一次;

  3.对于缺少设定残留限量值所需的参考资料的农业化学品,制定一律标准为0.01ppm;

  4.对可能致癌而不能设定每日允许限量的农业化学品,仍以“不得检出”(Not Detected)为标准;

  5.对于在日本根本不使用、或者只在有限的农作物中使用的农药,其他国家可通过厚生劳动省建立的国外申请系统,申请它们在特定农作物上的使用并制定最大残留限量;

  6.禁止销售含有“肯定列表”中未列出的农业化学品以及农业化学品含量超过暂定标准或一律标准的食品;

  7.如果原料符合限量标准,则认为其加工产品也符合相应标准;

  8.在“肯定列表制度”生效后(不迟于2006年5月),临时残留限量将作为法定标准执行,并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

  9.确定了豁免物质(即明显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损害的农业化学品)的名单。

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南京—香港 现代服务业推介会」  下一篇:七种行为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版 权:江苏省进出口商会 网站管理:江苏省金茂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 -mail:info@jccief.org.cn 地    址:中国南京市中华路50号国贸大厦7层
邮 编:210001 联系电话:025-66857696 传真:025-5230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