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下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与江苏省进出口商会在南京联合举办了海事仲裁实务研讨会。江苏省进出口商会及江苏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船舶进出口贸易公司、货代企业等共70多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海仲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秘书顾国伟以及海仲仲裁员牛磊就海事仲裁、提单、租约、造船等实务问题分别进行了讲解。蔡鸿达秘书长介绍了中国海事仲裁的发展情况,当事人选择海事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的优势,着重强调了制订规范的海事仲裁条款的重要性,并且就国内出口商在FOB价格条款下交易的风险防范问题拟写了文章供与会人员参考。顾国伟秘书针对提单租约常见法律问题如何处理阐述了目前的主流意见,关于记名提单能否无单放货、无单放货举证责任在谁、无单放货事实认定的证据以及航次租船合同下船东为追讨卸港滞期费而留置收货人货物等问题在会上一一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海仲上海分会受理的一些经典案例。目前中国造船业迅速发展,许多外贸公司纷纷转向造船行业,由于造船是一项技术复杂、工期较长、资金庞大的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产生争议,签订一份完备的对自己有利的造船合同就显得十分重要,牛磊仲裁员就造船合同范本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作了讲解和分析,提醒与会人员如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研讨会最后安排了提问回答的互动环节,与会人员发言提问十分积极。由于研讨内容十分有针对性,且专家的讲解深入浅出,受到了与会企业热烈欢迎,整个会议室座无虚席,有的代表只能站着听课。 |